中紀委提醒,這8種飯局去不得
1.不準參加公款宴請
釋義:公務接待必須厲行勤儉節(jié)約,反對鋪張浪費,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。超范圍、超標準安排的公款接待,應屬于公款宴請。
2. 不準接受企業(yè)安排的吃請
釋義:到企業(yè)開展公務活動,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請,確需對方協(xié)助安排的應自行支付餐費。
3. 不準到企業(yè)搞變相吃喝
釋義:公務用餐應安排在單位內部接待場所或者政府定點采購的飯店,不得利用企業(yè)的招待場所搞變相吃喝。不得參加由企業(yè)組織的宴請活動,更不得要求企業(yè)為單位或個人的宴請活動買單。
4. 不準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吃請
釋義:當事人、請托人、利害關系人以及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吃請,應當拒絕。對于其他吃請人情況、吃請動機、吃請范圍不明的飯局,也應自覺回避。
5.不準接受影響公務執(zhí)行的吃請
釋義:執(zhí)行特定公務期間,除了正常公務接待,應拒絕其他一切可能影響正常公務活動的吃請,更不得借機大吃大喝。6.不準用公款宴請私客
釋義:公務接待對象是指到本單位出席會議、考察調研、執(zhí)行任務、學習交流、檢查指導、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,經(jīng)批準按規(guī)定予以接待的人員,非上述對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務接待。
7.不準參加大操大辦的婚喜宴席
釋義: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提倡簡樸,防止大操大辦、大吃大喝。對于他人大操大辦的婚喪喜慶宴席,不盲目捧場,應自覺回避。
8. 不準參加帶有斂財性質的宴席
釋義:借舉辦各類宴席之機,收受平時無正常人情往來對象所送的禮金,是一種違反廉潔自律規(guī)定的行為。公職人員既不應舉辦這類具有斂財性質的宴席,也不應參加。
除此之外,這12種飯局需警惕
除上文的8種飯局外,以下這12種飯局仍需公職人員警惕!1.不準上下級之間搞相互吃請
釋義:確因公務活動,需上級單位或下級單位接待安排的,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(fā)出公函,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,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(shù)。上下級之間,不應安排其他無實質性公務活動的相互吃請。
2. 不準同城之間安排公務用餐
釋義:市區(qū)或同一縣(區(qū))各部門之間的公務活動,應個人自行安排用餐,既不得使用本單位公款買單,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。
3. 不準接受基層單位吃請
釋義:到鄉(xiāng)鎮(zhèn)等基層單位開展公務活動,確需接待安排的,原則上應在鄉(xiāng)鎮(zhèn)“廉政灶”等單位內部食堂就餐,不得讓基層單位安排宴請。
4. 不準接受異地接待
釋義:到轄區(qū)以外的地方開展公務活動,應按照公務出差有關規(guī)定自行安排用餐。確因條件所限無法自行安排用餐的,出具公務函后可由對方單位按公務接待標準安排,但不得接受公務活動區(qū)域之外的異地吃請。
5. 不準接受村級組織安排的吃請
釋義:到村級組織開展公務活動,原則上應自行安排用餐,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請;確需對方協(xié)助安排的,應自行支付餐費。
6. 不準公務外出期間公款吃請
釋義:外出參加會議、考察和學習培訓等活動,應嚴格遵守有關紀律,不得借機相互吃請;更不得公款吃喝,不得用公款報銷應該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費用。
7. 不準參加公務接待性質的夜宵
釋義:公務接待不得安排夜宵。以任何理由產(chǎn)生的夜宵費用,均應由個人支付,不能公款報銷。
8. 不準在內部接待場所宴請私客
釋義:單位內部接待場所必須用于本單位正常的公務接待,不得用于接待本單位干部職工的私客,也不得出借給外單位人員接待私客。
9. 不準在內部接待場所搞變相吃喝
釋義: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或超標準裝修、裝飾單位內部接待場所,同時內部接待場所必須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,不得變相搞大吃大喝。
10. 不準參加私人或高消費場所的吃請
釋義:公務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業(yè)會所、高消費餐飲場所。公職人員不得出入私人會所,更不得在私人會所、高消費娛樂場所安排吃請或參與他人安排的吃請。
11. 不準參加違反規(guī)定的同學會
釋義:私下聚會也要注意參與對象,除了客人來訪、朋友聚會等正常人情接待往來,其他以同學會、老鄉(xiāng)會等名義舉辦的明顯帶有小圈子性質的聚餐活動,應明確拒絕或自覺回避,更不得以權謀私、用公款買單。
12. 不準參加違反規(guī)定的吃請
釋義:吃請聚會既要遵守黨紀條規(guī),分清時間場合;也要尊重當?shù)匾恍╋L俗習慣,注意社會影響。對于一些明顯違反紀律規(guī)定、違背公序良俗、可能損害黨員干部隊伍形象的飯局,應自覺回避。